2025年度(第二批次)天津地区考级分考场承办单位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25-10-30

根据2017年12月15日发布的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管理办法《文化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文化部令第57号),艺术考级机构可委托当地单位或机构承办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工作。

本次学校以公开招募的形式,选择天津地区各行政区域具有一定资质的单位承办天津音乐学院2025--2026年度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分考场工作。

承办天津音乐学院天津地区分考场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独立的法人资格;

2.从事艺术教育、艺术表演、艺术培训、艺术研究等与艺术考级专业相关的业务;

3.开展艺术考级活动必要的物质条件;

4.良好的社会信誉。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