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理论学习安排
发布时间:2021-12-08点击数:

各二级中心组:

现将2021年12月政治理论学习内容安排如下,请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

一、学习内容

(一)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说明(2021年11月16日)

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2021年11月16日)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2021年11月11日)

(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习近平:在中国文联十一大、中国作协十大开幕式上的讲话(2021年12月14日)

习近平出席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2021年12月4日)

习近平主持党外人士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2021年12月6日)

(三)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精神

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召开(2021年12月1日)

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决议(2021年12月1日)

(四)重要文章

重要理论文章《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创新理论武装全党》 (《求是》2021年第22期2021年11月15日)

新华社报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心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纪实》 (2021年12月1日)

(五)重点学习书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改革开放简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

(六)警示教育

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八批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2021年11月30日)

(七)法制宣传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2021年6月15日)

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天津日报》2021年11月27日)

二、学习形式

集中学习研讨、集中宣讲、读书会等学习方式。

三、学习要求

1.按照党史学习教育要求,各二级中心组要把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持续开展有深度的学习研讨。中心组成员要撰写理论文章,于12月31日前交至宣传部。

2.各级党组织书记要面向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开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宣讲,全面、准确、深入宣传阐释全会精神,切实把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阐释好,把历史经验问题阐释透。宣传部编制了《党史学习教育应知应会(四)》,请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师生认真学习。近期,还将印制《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自测题》,请组织党员做好学习测试。

3.各二级中心组要认真学习重要理论文章,领会重要会议精神,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师生统一思想、凝聚合力,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落实学院发展各项工作的行动中来。

4.加强学习管理,做好学习记录,总结经验做法,按要求完成好本季度、本年度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