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中获得佳绩
发布时间:2018-12-28点击数:

本站讯(编辑 文迪 责任编辑 郭妍 摄影 文迪)为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关于高校心理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2018年,天津市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发展中心组织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推优评选活动。在由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主办、吉林大学承办的“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中,我院学工部心理专职教师文迪与来自天津市其他高校的5名青年心理教师荣获“2015-2018年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优秀青年工作者”荣誉称号。

在第十三届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学术交流会暨获奖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奖典礼上,教育部人事司司长、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张东刚等领导出席了大会并讲话,围绕如何构建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体系提出了希望。 

据悉,学院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学工部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积极推荐心理专兼职教师参加“优秀青年工作者”评选。学工部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22部委印发《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为我院大学生身心健康和学院安全稳定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