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讲师团】促进文明行为 涵养法治信仰——党委组织部张丽娜老师开展理论宣讲
发布时间:2019-07-01

本站讯(编辑 陈爽 责任编辑 朱诚 摄影 曲瑞涵)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全国教育大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天津考察工作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充分发挥天音共青团思想引领作用,持续深化“青年大学习”行动,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团市委要求,院团委从专职团干部、党政青年干部、青年教师、青年典型四个类别中遴选组建了30人“天津音乐学院青年讲师团”队伍。

6月21日中午,青年讲师团成员、党委组织部张丽娜老师在图书信息楼学术三厅以《促进文明行为涵养法治信仰——解读<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题进行讲座。卓越团校第七期大学生骨干培训班学员,院学生会、院研究生会学生干部,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青年学习会成员参加讲座。讲座由院团委副书记王金滦主持。 

首先,张丽娜通过解读《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这一本市新近出台的法规,希望同学们更加注重培养法律思维,涵养法律信仰,心怀对制度和法律的敬畏。从“法律需要信仰和践行”这一板块入手,讲解遵守践行文明行为的具体要求;以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等案件为例,强调涵养法治信仰的重要性。讲座最后,张丽娜强调《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为维护公民合法利益、稳定社会秩序而约定共同遵守的契约,呼吁同学们要培养法治思维、树立规矩意识、明确权利义务。本场讲座观点鲜明、语言详实,意蕴深远、发人深省。同学们表示将常怀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将法治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019年度内,“天津音乐学院青年讲师团”还将重点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宣讲,做好党的先进理论、党史国史团史、国情形势政策、青年榜样故事等宣传和讲解。引导天音青年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矢志艰苦奋斗,勇担时代重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汇聚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