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编辑 张丽娜 责任编辑 梁玫 摄影 李栋)10月31日下午,我院召开了二级党组织准确运用第一种形态专题培训会,市纪委监委驻天津音乐学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李䶮君为学院党员干部作“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专题培训。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参加了培训会,会议由党委副书记董洪霞主持。
李䶮君围绕“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高度认识用好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意义”“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方式、适用情形和规范要求”“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用好第一种形态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好谁来干、怎么干、怎样干好的问题”等四个方面讲解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需要注意的问题。

李䶮君主要从“四种形态”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策策略,运用好第一种形态的基础地位,运用第一种形态的主体、对象和依据等方面介绍了用好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意义,深入讲解了第一种形态的主要运用方式、十种适用情形以及对不同方式的各类规范要求,同时结合学院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讲解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应当注意的事项,对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用好第一种形态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剖析,指出当前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最突出的问题还是“好人主义”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李䶮君对在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谁来干、怎么干、怎样干好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阐述。他指出,党组织书记应当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住红脸出汗这个关键,看见苗头就提醒,坚决发扬斗争精神,把深入细微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其中,同时院党委要做好考核及问责工作,确保取得工作实效。李䶮君对各级党组织书记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应当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二是在运用第一种形态时要学好党纪党规,三是要充分发扬斗争精神,四是要注意工作的规范性。
董洪霞指出,学院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要敢于担当、以纪律从严治党,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的原则,强化监督,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准确运用第一种形态,始终将纪律挺在前面,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