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留学生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4-11-14点击数:

一、报考资格:  

1、持有有效个人护照及身份证明的国际学生,并具有汉语水平考核证书、体检合格报告。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天津音乐学院相关管理制度,且身体健康。  

3、专科和本科学生:具有相当于中国高中及以上的学历,并提供高中及以上学历证明。  

4、研究生:具有与中国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  

二、报考类别  

自费全日制本科生;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三、招收专业及学制:  

1、招收专业: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作曲及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教育、声乐演唱、舞蹈编导与表演、影视戏剧、现代音乐及艺术管理。  

2、学制:进修生学制不限,合格者发放进修结业证书;专科学制三年,本科作曲专业五年,其它专业四年;研究生学制三年。  

四、录取和报到  

1、通过我院专业课考试及相关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入学。  

2、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入学报到日期到校报到,逾期两周不报到办理入学手续者,即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五、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位。  

六、联系方法:  

地址:中国天津市河东区十一经路57号  

邮政编码:300171  

传真:0086-22-24160152  

电话:0086-22-24160390  

E_mail:jlc@tjcm.edu.cn